外國人取得不動產 「環境敏感地區」 查詢
(大陸地區人民≠外國人;大陸地區人民適用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」之規定)
免責聲明:文章僅為案例分享,非流程及步驟教學;實際案件辦理方式,請依個案洽地政士或專業人員。
最後更新日期:115年3月
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台灣不動產
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台灣不動產,適用法規為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;大陸地區人民≠外國人。審核相當嚴格,除須確認所購不動產是否位於敏感地區外,買方身分不得為黨、政、軍人士,且職業、收入、購屋目的及用途等均可能納入審查。整個買賣流程順利的話,約需 6 個月左右;目前實際所需時間可能更久。
相較之下,其他外國人取得台灣不動產的審核通常較為寬鬆。大陸地區人口眾多,移民海外並取得當地國籍或公民身分者也不少;因此,即使是以外國人身分在台購屋,原始國籍仍可能為大陸地區,故有必要加強審查不動產是否位於國安或國防敏感地帶,例如陸籍美國人。
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台灣不動產「543政策」
- 貸款不得超過 5 成。(實務上幾乎難以取得貸款)
- 每年在台灣停留不得超過 4 個月。
- 取得不動產後 3 年內不得出售。
一、買方為外國人時,簽約前建議
(先不討論大陸地區人民)
- 查詢買方國籍是否為「完全平等互惠國家」或「附條件平等互惠國家(有部分限制)」。
- 確認買賣標的是否有土地法第14條、第17條不得移轉之情形。
- 至「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」查詢坐落土地是否位於敏感地區。
- 初步查詢若為「敏感地區」,應進一步付費查詢,確認外國人能否辦理登記。
二、環境敏感地區查詢
依土地法第17條規定,外國人不得取得「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之土地」。


查詢「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之土地」簡易流程
如果輸入土地地段號後,第33、34項顯示「免查」,恭喜!可以不用查詢。
因我的地段號輸入後顯示紅色的「應查」,故必須繼續查詢;第33項後方有備註,若涉及軍方應查範圍,查復時間至少需1個月以上。
繳費通知:隔幾天收到 e-mail 繳費單(PDF)。
繳費方式:台灣 Pay、ATM 或手機轉帳、超商、銀行臨櫃繳納。
查詢結果:e-mail 回覆查詢結果(附件有電子公文),也可登入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查詢結果及下載公文。


電子公文(含附件)約10頁左右。地政機關過戶時,將公文一併檢附於送件資料內。
三、何謂「平等互惠國家」?
Google 輸入關鍵字「平等互惠國家」搜尋,內政部會公告最新名單。因外交關係可能隨時變動,所以每次遇到外國人案件,均應線上查詢最新平等互惠國家名單。
- 「完全」平等互惠之國家:例如韓國、日本、馬來西亞、德國、英國、法國、美國(多數州)等。
- 「附條件」平等互惠之國家:須符合一定條件,或取得不動產種類有限縮,例如香港、新加坡、菲律賓、泰國、美國(部分州)、俄羅斯等。
- 「非」平等互惠之國家:該國人民不得取得台灣不動產,例如越南、澳門、美國奧克拉荷馬州。






四、外國人不能取得哪些土地?
依照土地法第17條規定,下列土地不得移轉、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:
- 林地。
- 漁地。
- 狩獵地。
- 鹽地。
- 礦地。
- 水源地。
- 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之土地。
五、哪些土地不得登記為私有?
依照土地法第14條規定,下列土地不得為私有:
- 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。
- 天然形成之湖澤而為公共需用者,及其沿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。
- 可通運之水道及其沿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。
- 城鎮區域內水道湖澤及其沿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。
- 公共交通道路。
- 礦泉地。
- 瀑布地。
- 公共需用之水源地。
- 名勝古蹟。
- 其他法律禁止私有之土地。
國家考試通過的專業地政士
多年實務經驗,精通不動產繼承、贈與、買賣、信託及節稅規劃,以合法及符合法規之方式協助您解決不動產的相關問題。
讓專業人員協助您節稅規劃
不動產涉及的金額龐大,規劃尤為重要,常見不動產相關稅賦:土地增值稅、契稅、印花稅、地政規費、遺產稅、贈與稅、財產交易所得稅、房地合一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、重購退稅....等等。
實務經驗分享
本網站內分享的案例,皆為實際承辦經驗!絕非網路拷貝資料。常見問題FAQ,為實際上諮詢時,客戶常見問題彙整。(不定期更新)
網站也由代書親自架設、更新及維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