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地上權案件」買賣及轉增貸 懶人包 +實務案例

「地上權」買賣流程、時間以及所需文件依個案而定。

( 圖轉自Pexels )

免責聲明:文章僅為案例分享,非流程及步驟教學;實際案件辦理情形,請依個案洽專業地政士或相關人員。

  「國有土地」為全體國民共有資產,以前中央或地方政府常見以「標售」方式出售國有地來籌措財源,以致市區精華地段的國有地越來越少,若再持續不斷標售國有地,總有一天會被處分(出售)殆盡;以此為戒,因而隨之興起「地上權」,類似「租地」的概念,將國有地以地上權方式讓建設公司投標,得標後先繳付「權利金」,之後每年在以申報地價為基準繳付「地租」。

  土地為向國產署承租,地上建物由建設公司興建。對於一般消費者好處在於房價通常約為週邊行情7~8折,好處是持有期間免繳「地價稅」、出售時免繳「土地增值稅」;另要注意的是雖然不用繳納地價稅,但每年地租通常會比地價稅高一些。

地上權案件,買方取得的建物及土地權利不同。

建設公司將建物「所有權」以「買賣」移轉予買方。

建設公司將土地「地上權」以「讓與」移轉予買方。

【 本篇”地上權內容”以  建案:微笑時代(前鎮區)、R5新世界(鳳山區)為案例】

註:不同建案之地上權,辦理流程、時間及文件略有差異,本篇文章內容僅供參考,實際依「個案」為準。

一、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

  買賣雙方依一般正常買賣流程,先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,約定總價、各期款支付金額及日期、稅費負擔、有無附贈物品…等!因地上權案件辦理流程較久,通常從簽約日起算大概4~5個月,也有可能到半年。

  貸 款:賣方若是一手屋主(即賣方是直接向建設公司購入),因建商通常有搭配的承作貸款銀行,貸款成數最高有機會7.5~8成。但若賣方將房屋於中古屋市場轉售,買方貸款成數通常約為5~7成左右,即便是找原建設公司配合的銀行,貸款成數原則上也無法達到8成。

  利 率:因有承作地上權貸款的銀行不多,買方可選擇比較銀行利率、額度及條件的機會也少,所以利率通常會比一般正常案件(指:非地上權案件)偏高一些。

  注 意:因建物有被國有財產署(本篇後續簡稱:國產署)辦理預告登記預告登記,「未經國產署同意,不得轉讓、設定抵押權」,但通常國產署不會不同意;但若買賣擔心,可於合約內備註若國產署不同意時無條件解約條款。

二、向國產署申請「地上權轉讓」

  買賣雙方填寫「地上權轉讓申請書、承諾書、委任書」,賣方將原與國產署簽訂的「地上權契約書」交付予代書。先向國產署遞送申請書,待審核完後會發公文函通知買賣雙方至國產署辦理換約手續。

( 國有財產署 收件收據 )

(1)同時準備「地上權合約(契約)」手續

  將買賣合約書、買賣雙方資料等檢附予建設公司,由建商配合的人員製作「地上權轉讓合約(大概12本左右)」,該合約是屆時國產署同意地上權讓與予買方時,買方與國產署簽訂地上權使用。

  註:與國產署辦理地上權讓與換約之「合約」,需準備好給國產署審核及用印(約12本)!因合約電子檔留存於建設公司,故須先將買賣合約書及買賣雙方資料先提供予建商換約承辦,以便先製作地上權合約。

(2)買方同時向銀行辦理申貸「貸款」

  地上權「新成屋」購屋貸款,因建商有配合的貸款銀行,貸款成數通常最高有機會至8成。

  但若再出售,地上權「二手屋、中古屋」貸款成數通常為5~7成;即便是原建商配合的銀行,通常貸款成數也無法8成,有承做地上權的銀行也不多,依個案而定。

  ♦♦♦地上權案件國產署有辦理「預告登記」,建物買賣移轉及貸款設定必須先經國產署同意始得辦理,所以貸款必須是「金融機構(銀行或郵局)」,若要向民間私人或公司設定抵押權借款,國產署原則上不會同意。

三、買賣雙方至國產署辦理「地上權轉讓」手續

(1)向建商索取買方為受讓人之「地上權合約(約12本)」

  如「第二條,第(1)款」所述,由建商製作「地上權轉讓合約」,取得合約後攜帶至國有財產署。(建商通常會收取合約書繕打製作及印製費,通常幾百元~千元不等)

(2)至國有財產署辦理「地上權轉讓」手續

  國產署審核完買賣雙方地上權轉讓申請後,通知買賣雙方至國產署辦理換約手續,同時開稅單請賣方繳清換約日之前的土地租金。

( 國產署 通知辦理「地上權 轉讓訂約」事宜 )

買方需檢附「印鑑證明及印鑑章」。

賣方需檢附與國產署地上權契約之「原留印章」,若印章已找不到或遺失,另檢附「印鑑證明及印鑑章」。

買賣若有委任代書辦理,可免親自到場,但文件須齊全。

買賣雙方辦理完成後,待國稅局審核文件及用印後,另發核准公文函通知代書至國產署領取用印後的地上權合約。

四、送地政辦理過戶等手續

(1)取得國產署核准公文,依函辦理過戶相關手續。

  若無需補件,約2~3週後會收到「國產署核發的核准公文函等文件」,核准函通常會直接寄給代理人(代書),核准函於辦理過戶等手續時須檢附予地政機關。

(2)地上權過戶文件繁瑣,簡易流程如下

  有個概念知道約略流程即可;以下附上核准函圖檔供參考。

簡易流程:

  1. 塗銷賣方預告登記
  2. 建物買賣移轉+地上權讓與+買方設定預告登記予國產署
  3. 買方抵押權設定
  4. 由買方銀行撥款代償及塗銷賣方抵押權。

五、案件完成後之權狀及謄本

(1)建物買賣移轉、地上權讓與

  土地權狀是「他項權利證明書-普通地上權」,並有註明地上權持分範圍100000分之159。

  權狀上會備註地上權「存續期間地租使用分法讓與或設定抵押權限制」等規定。(謄本上也會註記)

(2)地政謄本

( 建物謄本上會有「預告登記」註記 )
( 土地謄本上註記「地上權使用相關規定」)

六、地上權重點整理

(1)土地租金之計算?

  地上權案件,因無土地所有權,免繳納「地價稅」;但需繳納「土地租金」。

  由「土地權狀」或「土地謄本」註記可得知,本案(微笑時代)的「土地租金」為申報地價3.5%,若申報地價有調整時,地租隨之調整。(地租非固定為申報地價之3.5%,每個建案%可能不同)

(2)不動產相關稅費

持有稅費】

建物:繳納房屋稅(可申自用請房屋稅率)。

土地:繳納土地租金、免繳地價稅。

移轉稅費】

建物:契稅(買方繳納)。

土地:免繳土地增值稅。

(3)存續期間之計算?

  依本案地上權存續期間為70年,但「起算日」為建商取得地上權後開始起算,取得建照→開始動工興建→取得使用執照→銷售→移轉予買方。故通常買方取得產權後,存續時間通常剩66~67年

(4)存續期間屆滿後?

  地上權存續期間70年屆滿後,是否可在延續,或是依註記「辦理地上權塗銷登記,建物所有權無償登記為國有?」,因目前台灣尚無實際案例,暫不得而知。

(5)地上權展望及趨勢

  地上權建案 房價較一般周邊大樓行情低,且建物屋齡逾70年後恐已不堪居住使用,不少民眾開始將地上權建案列入評估選項!近年來地上權建案也受到不少「頂客族」客群歡迎,因名下無子女,無繼承問題!將用於購屋的資金占比減少,來提升生活品質或旅遊度假等…

  因地上權目前因過戶及貸款流程相較一般買賣過於冗長,建商及業者也有提案要求簡化相關流程及配套措施等。

  因地上權案件須向金融機構貸款,若是向民間借款要辦理抵押權設定,國有財產署原則上是不會同意。本所辦理多次「地上權」轉貸、增貸,若有需要辦理買賣移轉或貸款等手續,歡迎來電洽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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